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
4月20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卢也主持会议。
会议举行了两次全体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3月17日和3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在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丁仲礼在川执法检查指示精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精神,要求认真学习,充分领会核心要义,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与依法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市监委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1年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德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德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任免案。
组成人员进行分组审议
会议强调,一要准确领会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要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重点任务,进一步强化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强化心系“国之大者”的思想自觉,强化走好“五个必由之路”的行动自觉,积极展示新一届人大的新风貌新作为。
二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要准确把握“六个必须”新要求和“四个机关”新定位,紧扣栗战书委员长在安徽调研时强调的四条重要原则,立足党委部署和自身特色,推动会议精神落地落实。
三要对标“一线一体一流”履职尽责。要强化监督实效,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服务中心大局,更好肩负宪法法律赋予的使命职责。
四要有效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各级代表要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展现忠诚为党分忧的政治自觉、忠实为民履职的良好风貌;人大机关要加强代表履职培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健全代表履职工作机制,组织好“我为群众办实事——人大代表在行动”实践活动,着力推进代表进“家”入“站”履行职责。
五要以贯彻地方组织法为牵引,切实加强人大自身建设。要加强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织建设,加强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区(市、县)人大工作推进现场会制度,促进全市人大工作提质增效。
会前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双全、朱伟、孙成斌、杨方清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罗智波,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隆斌,市委常委、副市长赵兴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文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雷秀华列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陈若愚应邀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