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文稿印制规范

作者:办公室秘书处  时间:2012-11-06  来源:本站  次浏览 字号:[ ]

    为加强机关文印工作管理,提高文稿质量,根据《德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由文稿送印规定、文件印制格式标准和文件材料管理组成。
    文稿送印规定
    一、复核。凡送印的文稿,必须内容确定,格式规范,书写工整,手续完备,一律送秘书处复核、登记。
    二、付印。所有文稿原则上由秘书处安排在机关文印室打印,特殊情况经秘书处同意可送外打印。承办部门负责对文稿清样校对准确,并在发文稿纸或文印通知单上签字后,文印室方能正式印制。
    三、时限。从收到文稿之日起,特急文件随到随印,急件应在半天内印出,一般件应在1天内印出。
    四、质量。文印室印制的文件和其它文字材料,内容必须与原稿一致,格式和印刷质量必须符合本规范。排版、制版等各个环节必须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文件印制格式标准
    一、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一般使用纸张定量为60g/m2~80g/m2的胶版印刷纸或复印纸。纸张白度为85%~90%,横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为7.5~9.5。
    二、公文用纸幅面及版面尺寸。采用A4型纸(210mm×297mm),天头为37mm±1mm,订口为28mm±1mm,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不含页码)。
    三、公文中图文的颜色。未作特殊说明公文中图文的颜色均为黑色。
    四、排版规格与印制装订要求。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文中如有小标题,按结构层次,第一层用3号黑体,第二层用3号加粗楷体。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超过2mm。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误差不超过1mm。
    公文应左侧骑马装订,不掉页、错页,两页页码之间误差不超过4mm。骑马订的订位为两钉钉锯外订眼距书芯上下各l/4处,允许误差±4mm。无坏钉、漏钉、重钉,钉脚平伏牢固。裁切成品尺寸误差±1mm,四角成90度,无毛茬或缺损。
    五、公文中各要素标识规则。公文由眉首、主体、版记三大要素组成。
    (一)眉首
    1、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如需标识秘密等级,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l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
    2、紧急程度。如需标识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
    3、发文机关标识。文件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组成,函件只标识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mm。发文机关标识使用红色小标宋体字,字号一般应小于22mm×15mm(高×宽)。
    联合行文时应使主办机关名称在前,“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必须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
    4、发文字号。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 ]”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
    发文字号之下4mm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反线。
    5、签发人。上报的公文需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l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
    如有多个签发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1行,其他签发人姓名从第2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发文机关顺序依次顺排,下移红色反线,应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并使红色反线与之的距离为4mm。
    (二)主体
    1、公文标题。红色反线下空2行,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2、主送机关。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而使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中的主题词之下、抄送之上,标识方法同抄送。
    3、公文正文。主送机关名称下1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
    4、附件。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如附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或带序号)。
    5、公文落款。由发文机关、成文日期和印章组成。
    成文日期用阿拉伯字书写,应将年、月、日标全,不得使用汉字或简写,如2004年10月8日不得写成二○○四年十月八日,或2004.10.8。标识位置根据单一机关行文还是联合行文而定。
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日期。成文日期右空4字;加盖印章用红色,应上距正文l行之内,下弧端正、居中压在成文日期上(下套式,骑年盖月)。
    两个机关联合行文时,不署发文机关名称,但应将成文日期拉开,左右各空7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两个印章均压成文日期。只能采用同种加盖印章方式,以保证印章排列整齐。两印章间互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过3mm。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3个以上印章时,为防止出现空白印章,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可用规范化简称)按加盖印章顺序排列在相应位置,并使印章加盖或套印在其上。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每排最多排3个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最后一排如余一个或两个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间互不相交或相切;在最后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标识成文时间。
    6、特殊情况说明。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7、附注。公文如有附注,用3号仿宋体字,居左空2字加圆括号标识在成文日期下1行。
    (三)版记
    1、主题词。“主题词”3字用3号黑体字,居左顶格标识,后标全角冒号;词目用3号小标宋体字;词目之间空1字。
    2、抄送机关。公文如有抄送机关,在主题词下1行;左右各空l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抄送”,后标全角冒号;抄送机关间用逗号隔开,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如主送机关移至主题词之下,标识方法同抄送机关。
    3、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位于抄送机关之下(无抄送机关在主题词之下)占1行位置;用3号仿宋体字。印发机关左空1字,印发日期右空l字。印发日期以公文付印的日期为准,用阿拉伯数码标识。
    4、版记中的反线。版记中各要素之下均加一条反线,宽度同版心。
    5、版记的位置。版记应置于公文最后一面(封四),版记的最后一个要素置于最后一行。
    六、页码。用4号半角白体阿拉伯数码标识,置于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中间,数码左右各放一条4号一字线,一字线距版心下边缘7mrn。
    七、公文中表格。公文如需附横排A4纸型表格,应将页码放在横表的左侧,单页码表头在订口一边,双页码表头在切口一边。公文如需附A3纸型表格,且当最后一页为A3纸型表格时,封三、封四应为空白,将A3纸型表格贴在封三前,不应贴在文件最后一页(封四)上。
    八、公文的特定格式
    (一)信函式格式。发文机关名称上边缘距上页边的距离为30mm,使用小标宋体字,字号一般应小于22mm×15mm(宽×高);发文机关全称下4mm处为一条武文线,距下页边20mm处为一条文武线,两条线长均为170mm。每行居中排28个字。首页不显示页码,最后一行(第22行)文字下边沿与文武线距离6mm。发文机关名称及双线均印红色。发文字号置于武文线下1行版心右边缘顶格标识。发文字号下空1行标识公文标题。秘密等级或紧急程度顶格标识于武文线下1行版心左边缘。两线之间其他要素的标识方法从本标准相应要素说明。
    (二)会议纪要格式。会议纪要标识由“×××××会议纪要”组成。其标识位置与文件相同,用红色小标宋体字,字号一般应小于22mm×15mm。会议纪要不加盖印章。其他要素从本标准相关要素说明。
    文件印刷材料管理
    一、行政处根据秘书处提出的纸张质量、规格、数量负责购买,保证机关文印工作的需要。
    二、机关各部门在秘书处印制、复印材料,必须有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字,承办部门经办人在秘书处专门设计的登记表上填写所用纸张数额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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