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安全保卫制度

作者:办公室秘书处  时间:2012-11-06  来源:本站  次浏览 字号:[ ]

    为了维护机关的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特订制度如下:
    一、机关全体人员应服从综治领导的安排,要严格按照德人办〔2004〕2号文件有关安全责任区的工作分工,管好责任区的安全综治工作,做到常检查、督促,发现隐患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二、机关办公楼、住宅区、小车驾驶员日常值班、节假日值班均由行政处安排。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负责做好来客、电话登记,重要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承办组织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按时交接班,对机关和住宅区的安全负责。
    三、住户来客要严格按照公安机关户籍管理的规定,办理暂(寄)住户口手续。
    四、机关车辆应按规定地点停放,防止发生意外。驾驶员不得酒后开车或开病车,严格按照交通安全法规等规章行驶,切实保证行车安全。
    五、严格执行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六、机关公物要妥善保管,财务室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存放现金。
    七、机关住宅区的水、电、气,不能私拉乱接,确因需要,应与行政处联系,由行政处请专业人员操作处理。
    八、如发生治安事故,要及时报告,查明原因,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并采取切实可行的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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