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

作者:办公室秘书处  时间:2012-11-06  来源:本站  次浏览 字号:[ ]

为把生活小区建成安全文明小区,为住户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管理制度,请各住户自觉遵守。
    一、严格遵守德阳市市民守则和安全文明公约。
    二、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地爱护环境卫生,不准乱吐、乱倒、乱丢。垃圾一律实行袋装,袋装垃圾必须定时投放到垃圾桶内。
    三、生活区内一律禁止饲养家禽家畜。
    四、自觉维护生活区绿化,不准损坏生活区内树木花草,不准进入草坪内进行活动,不准损坏生活区健身器械。
    五、自觉搞好邻里团结,做到邻里和睦,晚上十时以后使用收音机、电视机、音响和其他娱乐活动必须控制音量,不得影响邻里休息。
    六、装修房屋时,首先告知办公室行政处,不准损坏房屋安全结构,不准在墙上开口打洞,不准在室外搭建各种设施和建筑物。
    七、自觉遵守用水、用电、用气安全规定,住户不得擅自更改水、电、气管线设施,每月须在10日前将水、电、气耗量自抄上表。
    八、各住户每月向生活小区管理部门缴纳物业管理费(创安、绿化、保洁)每平方米0.15元/月,用于生活小区的物业管理,清运费按德阳市物价局〔2003〕073号文每户每月缴纳8元,同时,每户每年缴纳电视收视费144元。各住户缴纳费用连同水、电、气费一道在每月20日前自觉交到行政处财务室(代收),本机关职工每月在工资中扣除。

l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