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德阳市绵竹年画保护条例》施行准备座谈会

作者:佚名  时间:2019-10-16  来源:本站  次浏览 字号:[ ]

近期,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了《德阳市绵竹年画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人大常委会也已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全国第一部年画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它的出炉,将会开启绵竹年画这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工作的新篇章。2019年10月15日,为推动条例全面施行,用法治的刚性约束来抢救、保护、利用、传承绵竹年画,构建以“传承”为核心的保护体系,打造以“融合”为趋势的文化品牌,德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条例施行准备座谈会,座谈会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蒲正召集,市委宣传部、市人大法制委、教科文卫委、常委会法工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文旅局、绵竹市文旅局等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参加。

市人大法制委、教科文卫委、常委会法工委就条例公布和报备、施行前配套办法的制定、宣传方案的拟定和落实、有关年画文旅融合的活动开展等提出了建议,与会单位围绕做好条例的宣传和施行准备工作进行了深入讨论,初步确定了各项任务的基本要求、牵头单位、完成时限。

蒲正强调,要围绕德阳市 “全力打造古蜀文化名城”目标,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结合条例施行工作实际,从三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学习好。有关执法部门要深入学习非遗保护法律法规立法精神,了解条例出台背景,掌握条例制度规定,明确部门职责要求,作懂条例“明白人”,确保执法与立法同向发力。二是宣传好。绵竹市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特别是宣传、司法、文旅部门要做好条例的广泛宣传和绵竹年画的文化推广,让年画文化植根大众,让年画保护意识深入人心。三是实施好。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条例规定尽快拟定绵竹年画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保护目录评审规则、工匠认定办法等配套制度,细化措施规定,助力传承保护,报市政府批准后尽可能与条例同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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