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龙春率队赴旌阳区开展 《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
8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龙春率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就旌阳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实地查看了德阳市东方恒运电机、四川庆达实业集团和德阳烯碳科技三家中小企业,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方式,全面了解旌阳区政府推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市场开拓、提供融资支持、税收优惠、咨询服务等方面工作情况,以及企业在贯彻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自2018年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以来,旌阳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通过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统计监测;加大宣传力度,落实政策扶持;加强平台建设,缓解融资难题;坚持创新驱动,提高质量发展;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权益保障;强化要素保障,倾力做好服务等措施,有力地促进了中小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大中小型工业企业1200余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22户,中小企业占比达99.1%;2018年实现总产值达537.25亿元,其中,中小企业实现总产值占比达91.86%,为旌阳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会上,中小企业代表还围绕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意见。
通过实地查看和听汇报,检查组对旌阳区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检查组指出,要进一步提高对中小企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把贯彻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要采取有效措施破解中小企业发展瓶颈,加大扶持力度,树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理念,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在用工、融资、优惠政策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要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和创业基地建设,为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刘龙春强调,旌阳区要进一步提高对中小企业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站在促进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助推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