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解民忧 诉前调解利民生——罗江区人大代表积极参与诉前调解工作
为了充分发挥好人大代表的地缘亲民优势和人大代表的公信力、影响力、协调力,实现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罗江区人大在持续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人大代表在行动”实践活动中创新机制,推动人大代表积极参与诉前调解工作,从源头上预防、疏导、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消除各种不稳定、不和谐因素,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区人大召开人大代表参与诉前调解工作安排部署会
建机制,规范履职程序
罗江区委政法委和罗江区法院联合印发了《关于邀请人大代表参与矛盾纠纷诉前调解工作制度(试行)》,明晰相关要求,细化工作规则,确保人大代表按程序规范开展工作。同时依托各镇“人大代表之家”和村(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站”,设立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室(站),将活动阵地建在基层,把诉前调解工作延伸到村(社区)。
区人大常委会领导调研人大代表参与诉前调解工作
强队伍,壮大履职力量
开展摸排和研判,明确设立的层级和区域,原则上每个镇设立一支镇级层面的调解队伍,在矛盾纠纷突出的村(社区)再单独设立,稳定基础好的村(社区)以联设方式设立村(社区)调解队伍。由区人民法院牵头,区人大监察司法委、常委会人代工委配合,选择一批文化素质高、沟通协调能力强、有威望的人大代表,在镇村(社区)组建起“法官+司法所人员+人大代表+网格员”的基层调解团队,加大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力度。
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区法院领导同部分人大代表交流诉前调解工作
抓培训,提升履职能力
通过法官讲、律师授、自己学,拓展知识结构,统一采购一批常用的法律法规书籍,供人大代表学习,邀请区法院业务人员和律师对人大代表开展专题培训。通过听审理、析案例、积累经验,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审理案件及司法听证会,让代表直接、明晰地了解法院如何查清事实、适用法律等情况,确保人大代表在法治轨道上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不断加强人大代表能力建设,提升调解水平。
树典型,展现履职成效
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诉前调解工作以及调解人员的优秀事迹,积极培育多元解纷观念,为诉前调解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并对参与诉前调解成效好的人大代表进行表扬、奖励。结合省、市评定“六无”平安村(社区)创建工作,打造一批无诉村庄(社区),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切实维护辖区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