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作者:办公室秘书处  时间:2012-11-06  来源:本站  次浏览 字号:[ ]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包括现金实物管理、现金使用管理、现金额度管理、现金内控等。
    一、现金实物管理
    (一)机关财务室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存放现金;
    (二)出纳人员应严格按有关规定保证现金安全;
    (三)到银行提取现金必须是两人及以上。
    二、现金使用管理
    (一)因公借支费用部门必须提前3天申报借款计划;
    (二)部门经办人必须按照规定(省内出差部门借款总额不超过5000元;省外出差部门借款不超过5000元/人、常委会领导借款不超过10000元/人;)填写现金借据,经部门领导签字同意,报常委会办公室领导审批;
    (三)机关财务室根据批准的现金借款额度办理借支手续;
    (四)职工因私事不得借用公款;
    (五)出差人员应在回机关后的五天内结帐,借款借据按照财务制度规定作为会计记帐凭据。
    三、现金、银行存款内控管理
    (一)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现金,即“白条抵库”;
    (二)不准保留帐外公款,不准用单位收入以个人名义存款,不准用单位帐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付现金;
    (三)银行存款账户只供本单位办理业务使用。
    四、现金、银行存款及会计处理
    (一)出纳人员要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认真审查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二)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必须使用订本式帐本,出纳人员对发生的现金、银行存款收支业务必须做到逐日逐笔序时登记,帐务要做到日清日结;
    (三)出纳人员对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日结,每日保管的实有现金与现金日记帐余额进行核对,以保证帐实相符;
    (四)出纳人员登记后的现金(银行存款)收、付款凭证应及时(每10或15天一次)传递移交给会计人员,以便及时进行会计业务处理;
    (五)对库存现金实行季度盘点清查制度、年末总盘点清查制度;
    (六)会计帐务(现金、银行存款总帐,明细分类)与出纳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必须每月定期核对并保证帐帐、帐证、帐款相符。
    本补充规定从2012年4月1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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