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人大深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决定》
2月14日,德阳市人大常委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的通知》,对全市学习宣传贯彻《决定》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全面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防疫工作要求,对全省范围内防控疫情的有关活动及其管理工作作出了规范,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及时有力的法治保障。
《通知》要求,一要深入学习宣传《决定》精神。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各级人大代表要深入学习、宣传和解读好《决定》精神,为《决定》的实施营造良好氛围。二要严格贯彻执行《决定》要求。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抓好任务落实,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三要加强《决定》落实情况监督。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加强对《决定》及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重点要依法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依法保护单位和个人报告疫情传播隐患风险和举报疫情防控违法行为的正当权益,依法查处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行为;依法严厉打击聚众闹事、哄抬物价、造假售假、隐瞒疫病史、恶意传播疫病等违法行为。四是全市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大力宣传人大代表先进事迹。
同日,德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还向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报告了《决定》有关情况和贯彻落实的建议,市委对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德阳日报》、德阳人大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全文刊载了《决定》内容,在全市营造学习贯彻《决定》的良好环境,凝聚起全市人民和衷共济、共克时艰的强大合力。